(通讯员 张亚军)从2013年1月1日起,奉节县中医院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新政策将正式实施。新调整的政策提高医保支付标准,降低了起报线、扩大中医药诊疗服务报销范围等,这一政策调整提高了参保职工医疗、城乡合作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使群众得到更多实惠,同时促进了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据了解,2012年12月重庆市人力资源和财政局、卫生局就2013年中医药医疗保险出台了新政策。自2013年1月1日起,降低中医医疗机构住院和特殊疾病门诊治疗起付标准,二级中医院执行一级乡镇卫生院起报标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及特殊病门诊就诊,起报线均由既往640年,降至200元;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参保人住院及特殊病门诊就诊,起报线均由既往300元,降至100元。
扩大中药用药范围,提高医保支付标准。使用医疗保险范围内的中药饮片、中成药,以及医院自制的中药制剂医疗费用,政策报销比例,城乡居民提高10%,加上各项优惠政策报销比例之和最高可达95%,职工医保提高2%,加上各项优惠政策报销比例之和最高可达99.5%,在职职工最高可达95%。扩大中医药诊疗服务报销范围,中药煎药房纳入报销范围,使用医疗保险范围内的中医诊疗项目和中药煎药费,城乡居民提高10%,加上各项优惠政策报销比例之和最高可达95%,职工医保提高2%。加上各项优惠政策报销比例之和最高可达99.5%,在职职工最高可达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