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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年县级传染病报告管理目标考核细则(二)

发布时间: 2012/6/1 阅读次数:

11年县级传染病报告管理目标考核细则(二)


2011年县级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管理目标考核细则()

项目

考核指标

               

备注

1

30分)

1)疫情管理领导班子及制度(4分)

疫情管理领导班子(1分)  文件证明有疫情管理领导班子,且分工明确,否则不得分。

标准:疫情管理领导班子完善,即由院领导、保健科负责人及具体人员组成,职责分工明确(以文件资料为准),分别计0.40.30.3分,缺一项扣除相应的分值。领导班子人员发生变动,而文件没有做相应的变动,不得分。

疫情管理制度(2分)  建立了专门的疫情管理制度或传染病管理的有关文件中有相应的内容,有执行制度的记录,否则不得分。

标准:疫情管理制度健全包括疫情自查制度(0.3分)、奖惩制度 (0.3)、门诊日志管理制度(0.3)、病历保管制度(0.3分,无住院部者不作要求)、化验登记管理制度(0.3分)、放射登记管理制度(0.3分)、化验与放射阳性结果反馈制度(0.2分),疫情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一项内容扣除相应分值。

③应急机制与流程(1分):制定医院对可能暴发的传染病事件、聚集性症候群等异常情况的处理机制与流程。

2)法定传染病报告知识了解情2

考核方式:现场提问或问卷方式,现场答题计分,计算平均得分。

考核内容及评分:法定传染病的分类、病种、报告时限、报告方式1分、报告程序1分。

考核对象:保健、内、儿、感染、妇产、皮肤等科室医生。

考核人数:县级以上的医疗机构抽查3名。

3)门诊日志(11分,

无门诊日志不得分;电子门诊日志包括纸质日志的项目,可无纸质资料,门诊日志保存时间至少三年)。

归档保存(1分)   门诊日志应分月、分科装订、集中存放,以便进行检查。

标准: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分月、分科装订,集中归档存放。

基本项目(2分)

门诊日志标准:门诊日志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职业、病名(诊断)、发病日期、就诊日期、初/复诊九个基本项目,项目齐全,计1分,每缺一项扣0.5,扣完为止。

出入院登记标准:出入院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现住址、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项目齐全,计1分,每缺一项扣0.5,扣完为止。

登记情况(4分)

门诊日志登记内容包括九个基本项目,其中年龄以岁为单位(实足年龄),不满周岁以月为单位;地址填写:传染病要求城市到门牌号,农村到村、组,以能找到该病人为原则;职业按传染病卡片上规定的18种职业填写;病名按卫生部有关要求填写;初诊是指首次到该医生处就诊,复诊是指因初诊的疾病尚未痊愈再次到该医生处就诊。

标准:九个基本项目均按要求填写,可视为项目完整,抽查相关科室100人登记,按公式计算得分:登记完整率(%=项目填写完整人数÷检查人数×100%。完整率100%4分;实际率×4分 。

④符合情况(4分)  抽查门诊日志与挂号量(或处方笺)的符合情况。

门诊日志与挂号量的符合情况:抽查某科室某天(或某月)的门诊日志,计算门诊日志登记人次数,再核对挂号量,按公式计算符合率:符合率(%=某科室某天(或某月)门诊日志登记总人次数÷当日(或当月)挂号量×100%

门诊日志与处方签的符合情况:抽查30份以上处方笺,与相应医生的门诊日志进行核对,若处方签上的病人姓名与门诊日志一致,则视为符合。按公式计算符合率:符合率(%=符合人次数÷抽查的处方签总数×100%,实际率×4分。

4)预防保健科资料(7分)

疫情卡片收录登记(1分)

标准:建立有疫情卡片收录登记,项目至少包括报卡科室、报卡人、报卡时间、患者姓名、报告病种、卡片填写完整、收卡人、收卡时间、录入网络直报系统时间、录入人等项目。缺1项扣0.5分,扣完为止。

②自查记录(6分)

自查对象:门诊和住院部中内、儿、感染、妇、皮肤、急诊、肠道、肝病专科、化验室、放射科等涉及传染病报告的科室。

Ⅰ、建立医院内传染病报告管理自查机制(1分),

参与自查人员:医院负责传染病报告管理的专兼职人员、分管院长或临床科室主任参与自查。

Ⅱ、门诊日志薄自查(每月自查一次,2分)

A、传染病的标识(0.5分)  是指在已归档保存的门诊日志上,明显标识出已查出的传染病。1例无标识扣0.1,扣完为止,低于5例者,1例无标识不得分。

B、门诊日志薄自查标记(1.5分)  是指在每本门诊日志上注明登记人次数、查出及报告传染病病种、数量、自查人、自查日期。1本门诊日志无自查标记扣0.5分,有自查标记但项目不全扣0.3分,扣完为止。

Ⅲ、自查小结(3分)  每年12期(2分),内容齐全(1)

内容包括:检查时间、检查人、当月挂号或处方签总人次数、门诊日志登记总人次数、门诊日志登记符合率、查出传染病病种、数量、报告率、漏报率、错报传染病数、纸质卡片报告率、各科室传染病报告情况(可以用文字或表格),提出奖惩建议、分管领导签字,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针对性处理及其整改措施。缺1期扣1分,缺1项扣0.2分,扣完为止。

5)化验室资料登记及反馈情况(1分)

标准:建立登记本或电子档案,项目包括送检科室、姓名、性别、年龄、检查项目、送检医师、检验时间、检验结果、检验医师。项目齐全得0.2分,缺1项扣0.1分,扣完为止; 抽查100人次,登记完整率100%0.3分;95%≤完整率<100%0.2分;85%≤完整率<95%0.1分;<85%不得分。

抽查某月登记100人次,抽查检验室某月的检验登记,发现有肝炎、菌痢、淋病、梅毒等阳性结果,反馈给保健科或医生,得0.5, 未反馈不得分,以反馈记录或医生签字为准。

6)放射科资料登记及反馈情况(1分)

评价方法同(5)。

7)网络直报设备配置2分:

有专用网络直报计算机、有杀毒软件、能宽带上网(各0.5分),并专人负责管理网络直报密码(0.2分),有疫情专用电话(0.3分)。

8)院内新进人员、全院传染病报告管理培训2

有培训通知(0.2) 、签到表(0.2) 、培训课件(0.2) 、培训总结(0.2 分),培训的内容包括:传染病防制法(0.2) 、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规范(0.3) 、卫生部近年下发的部分传染病诊断防制相关文件(0.2) 。并对培训结果进行考核,有测试成绩(0.5分)。

22、传染病报告质量(70分)

1)传染病登记的医疗机构评价方法

根据卫生部《关于修订全国传染病网络直报质量评价指标和系统部署的通知》要求,每个医疗卫生单位每月必须报告传染病,以了解单位传染病信息报告系统是否正常运行。

传染病纸质卡片报告率(30分)

Ⅰ、门诊部:普查或随机抽查上一次检查到本次检查时段内的内、儿、感染、妇、皮肤、急诊、肠道、肝病专科、发热等可能发现传染病科室的门诊日志若干份。

Ⅱ、住院部:普查或随机抽查一定数量内、儿、感染、妇、皮肤等科住院病历或出入院登记(查看相应的住院病案)。

按公式计算纸质卡片报告率:纸质卡片报告率(%=报告传染病例数÷查出病例数×100%

抽查传染病病例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抽30例,县级以上专科医院抽20例。查完所有门诊日志仍不足者按实际查出数计算。

Ⅲ、错报传染病:视为漏报扣分。

②医生填写卡片及时率 (10)

标准:医生诊断至填卡时间,甲类和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在2小时内,乙丙类传染病在24小时内为及时。

填卡及时率(%=填卡及时数÷查卡数×100%

③医生填写卡片完整率(3分)

标准:传染病报告卡的必填项目: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发病日期、诊断日期、医生填卡日期、疾病名称、病例分类、病人属于(现住址与就诊地的关系)、现住址等必须填写完整。缺任一项,则为不完整。填卡完整率(%=填写齐全卡片数÷查卡数×100%

④医生填写卡片准确率(2分)

标准:卡片项目填写完整、合乎逻辑、必填项目与门诊日志项目信息一致,视为准确。反之视为不准确。填卡准确率(%=填写准确卡片数÷查卡数×100%

⑤网络报告率(10分)  报告单位报出的传染病卡片数,与网络直报系统中的卡片数的符合情况。

标准:随机抽取被查医疗机构报出的传染病卡片,在网络直报系统中进行查找,找到该卡片,则为录入,反之为未录入。网络报告率(%=网络中卡片录入数÷抽查卡片数×100%。网络报告率100%10分;95%≤网络报告率<100%5分;低于95%不得分;抽查卡片数少于5张者,低于100%不得分。  

⑥网络报告及时率(5分)

按照疫情卡片录入及时性的要求,在网络直报系统中查询报出的卡片数,以录入时间为准,录入时间与诊断时间甲类和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在2小时内,乙丙类传染病在24小时内为及时。

标准:随机抽查该医疗单位已报告、并在网络直报系统中找到的传染病卡片,查及时录入数。网络报告及时率(%=及时录入卡片数÷查卡数×100%。网络报告及时率100%5分;98%≤网报及时率<100%2分;95%≤网报及时率<98%1分;<95%不得分;抽查卡片数少于5张者,<100%不得分。

⑦网络报告准确率(5分)

标准:网络直报系统中的卡片项目填写完整,合乎逻辑,可视为卡片填写准确。反之则视为卡片填写不准确。网络报告准确率(%=录入准确卡片数÷查卡数×100%。准确率100%5分;98%≤网报准确率<100%2分;<98%不得分;抽查卡片数少于5张者,<100%不得分。

⑧网络报告信息一致率(5分)

    标准:网络直报系统中该卡片的必填项目与医生填写的传染病报告卡片信息相符,为一致,反之为不一致。网络报告信息一致率(%)=录入一致的卡片数÷查卡数×100%。一致率100%5分;95%≤网报一致率<100%2分;低于95%不得分;抽查卡片数少于5张者,低于100%不得分。

2)未查出传染病登记的医疗机构评价方法

①未查出传染病登记的医疗机构扣70分。

②每月无当月发病的传染病病例报告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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