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中医院救助病人纪实
家住奉节县安坪镇新铺村三组一55岁男性社员,因在今年5月的一次劳动中不慎将腿部摔成骨折,造成右小腿胫骨骨折。在家境本身就困难的情况下,经两次住院治疗造成了经济更加困难。经本人向医院提出救助申请,当地村委会书面证明,医院根据伤者的具体实际情况核实,符合本院“仁爱”贫困救助金救助条件。我院于2010年10月29日从建立的“仁爱”贫困救助金中给予魏辉必患者一次性救助“仁爱”贫困救助金2千元。以我们的实际行动兑现了我们的承诺,来弘扬“人道、助残、救孤、济困”的道德风尚,体现“人道、博爱、奉献”的国际红十字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