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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县2010年度公开招聘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 2010/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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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县2010年度公开招聘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优化教育卫生人才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精神,经县政府批准,决定公开招聘全民所有制教育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奉节县面向社会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70名,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56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奉节县2010年公开招聘全民所有制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服从安排。 (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教育类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卫生类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科目无补考,在校期间无处分记录;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报考教师岗位的须取得相应等级的教师资格证,其中:县职教中心专业课教师不受教师资格证限制,可招聘2010年以来毕业的普通高校本科生。 (四)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五)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1)卫生报名时间: 2010年11月19日工作时间内:川北医学院、四川大学华西东院行政二会议室 2010年11月20日工作时间内:泸州医学院、重庆医科大学、第三军医大学 2010年11月21日工作时间内:重庆市江北区人才大市场华新街市场农垦大厦四楼 2010年11月25日工作时间内:重庆医科大学 2010年11月29日至30日工作时间内:奉节县卫生局政工人事科(县卫生局大楼901室) (2)教育报名时间: 2010年11月28日工作时间内:三峡学院、长江师范学院; 2010年11月29日工作时间内:西南大学、重庆师范大学; 2010年11月30日工作时间内:重庆文理学院、西华师范大学。 未设报名点的其他高等院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可到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 2、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选择《一览表》上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的相关资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学生证于2010年12月3日16:30—18:00到鲁能巴蜀中学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除特殊岗位和急需短缺人才外,取消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计算公式为:重新确定的招聘名额=报名人数X面试比例(1/3),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笔答方式,满分100分。 笔试内容: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指定教材《综合基础知识》,及报考岗位的专业基础知识(教育类为教育学、心理学,卫生类为医学基础理论知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根据《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渝委组〔2008〕25号)规定,“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 2、面试 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按报考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如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1:2比例的,则重新确定招聘名额。计算公式为:重新确定的招聘名额=通过笔试进入面试人员数X面试比例(1/2),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教育类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面试内容在报考学科的高中教材中随机选择;卫生类面试采取实践技能考核的方式。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60%+面试成绩×40% 考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数,根据本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以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结合本岗位(行业)的实际需求执行。体检中,切实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就业权利,认真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若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拟聘资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递补人员的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以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者优先。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社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确定拟聘人选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 (六)签订协议 被确定为拟聘人选的与用人单位签定《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完善相关手续。 (七)资格复审 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的拟聘人员于2011年8月15日前,持当地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部门发给的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师范类毕业生还应带上教师资格证书)以及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资格复审(教师拟聘人员档案交到县教委),复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公示对象,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资格复审的,则视同放弃拟聘资格。 (八)公示 经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应聘岗位。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56525151。 附:岗位一览表。 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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